115學年學雜費、住宿費繳費及退費須知

  • 2026-10-30
  • account網站管理員
壹、學雜費
  • 繳費期限:
1. 第一學期:請於 115 年 09 月 11 日(星期五)前完成繳納。
2. 第二學期:請於 116 年 02 月 19 日(星期五)前完成繳納。
  • 多元繳費管道與收據列印:
1. ATM 轉帳/跨行匯款/網路銀行:繳費次日即完成入帳,可至學校系統查詢並列印繳費收據。
2. 信用卡繳費:本校專屬學校代號【8814602125】。繳費後約需 5 個工作日入帳,入帳後可上網列印收據。
3. 超商繳費/郵局臨櫃/現金繳費:超商及郵局代收約需 5 個工作日入帳,入帳後方可列印收據。
  • 政府部會補助與校內助學金:
1.政府學雜費補助:依教育部臺教高(四)字第 1122203929 號函規定,政府各部會學雜費補助不得重複請領。欲申辦或更換補助類別之同學,請先至雲起樓 117 室(學務處生輔組)辦理換單後再行繳費。
2. 校內專屬助學金:「佛光助學金」及「四給助學金」均為佛光大學校內自籌經費,非屬政府公費補助。
  • 學籍異動與繳費效力聲明:學生繳費後若經教務處核定退學、無法繼續就讀新學期者,學校將依教育部規定辦理退費;完成繳費動作僅為財務程序,不做為學校同意繼續就讀或保有學籍之憑據。
  • 休、退學退費基準表: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15條,及本校教務處行事曆週數辦理退費,退費比例如下表:
休、退學申請時間 學費 雜費 電腦及網路通訊費 學生平安保險費
註冊日(含當日)前
第一學期:115/09/11
第二學期:116/02/19
全額退費 全額退費 全額退費 拒保者退費
加保者不退費
註冊後至開學日前
第一學期:115/09/12~13
第二學期:116/02/20~21
退 2/3 全額退費 全額退費 拒保者退費
加保者不退費
第 1~6 週 (未達學期 1/3)
第一學期:115/09/14~115/10/23
第二學期:116/02/22~116/04/02
退 2/3 退 2/3 退 2/3 拒保者退費
加保者不退費
第 7~12 週 (逾 1/3 未達 2/3)
第一學期:115/10/26~115/12/04
第二學期:116/04/05~116/05/14
退 1/3 退 1/3 退 1/3 不予退費
第 13~18 週 (逾學期 2/3)
第一學期:115/12/07後
第二學期:116/05/17後
不予退費 不予退費 不予退費 不予退費
※ 註:行事曆時程詳見教務處公告(https://academic.fgu.edu.tw/zh_tw/HOME/acaCalendar)。

貳、住宿費
  • 繳費期限:
1. 第一學期:請於 115 年 09 月 11 日(星期五)前完成繳納。
2. 第二學期:請於 116 年 02 月 19 日(星期五)前完成繳納。
  • 床位保留:利用信用卡(學校代號:8814602125)、網路銀行、網路 ATM、超商或郵局等管道繳納完畢以保留床位。逾期未繳費者,將依學務處規定釋出床位予候補同學遞補。
  • 租金支出所得稅特別扣除額申報: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境內無房屋且非屬排富範圍者,得持本住宿費收據以支付租金扣除政府補助後之淨額,列報「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」,每一申報戶每年上限為 18 萬元。
  • 宿舍休退學、中途退宿退費標準:
1. 住宿費:第 1~6 週申請者退 2/3;第 7~12 週申請者退 1/3;第 13~18 週申請者不予退費。(日程如上表)
2. 住宿保證金:依學務處「學生宿舍管理辦法」(https://staffair.fgu.edu.tw/zh_tw/life/Regulations)相關規範辦理退還或扣抵作業。

參、就學貸款
  • 法定可申貸項目:學費、雜費、書籍費、住宿費、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、生活費。
  • 申貸額度上限標準:
1. 生活費申貸(須符合低收/中低收入戶資格):低收入戶最高可貸 40,000 元/學期;中低收入戶最高可貸 20,000 元/學期。
2. 住宿費申貸上限:校內住宿費最高可貸 13,008 元;校外租屋住宿費最高可貸 19,512 元。

肆、其他注意事項
  • 跨行退款手續費:辦理各項溢繳、休退學或中途退宿退費時,如提供之退款帳戶非本校代庫銀行(合作金庫商業銀行),所衍生之跨行匯款手續費由收款人負擔,建議提供合作金庫帳戶,即可免手續費。